1)第49章 杂种性质 (6)_物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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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我对这一问题作一个非常简单的讨论,最重要的差别是,在第一代中混种比杂种更容易发生变异;然而该特纳却觉得经过长时间培育的物种所形成的杂种往往容易在第一代中发生变异;我自己也曾经见过这一事实的典型例子。该特纳进一步认为特别紧密相似物种之间的杂种,与差异很大的物种之间的杂种相比更容易发生变异;这一点说明了变异性的差别程度是逐渐消亡的。众人皆知,当混种跟能育性较强的杂种被繁衍到数代时,两者的后代都出现很大的变异性,然而,还能列举出几个例子,说明杂种或者混种长时期保留着相符的性状。但是混种在连续世代中的变异性比杂种的或许要大。

  混种的变异性比杂种的变异性大,好像根本没什么奇怪的。由于混种的双亲是变种,况且大部分是家养变种(对自然变种仅做过不多的试验),这说明那里的变异性是最近进行的,而且意味着从杂交行为中所发生的变异性往往会持续下去,并且会增强。杂种在第一代的变异性要比在此后连续世代的变异性要小,这是一个奇特的事实,并且是应该引起重视的。因为这跟我提出的一般变异性的原因中的一个观点是有联系的;此观点是,因为生殖系统对于生存环境的改变极其敏感,故而在此情况下,生殖系统就无法利用它的原来机能产生在一切方面都与双亲类型紧密近似的后继者。第一代杂种传自生殖系统没有受到一点影响的物种(除经过长时间培育的物种外),因此它们不容易发生变异;然而杂种自己的生殖系统则已经受到了重大的影响,因此其后代是极其容易变异的。

  回过头来再比较一下混种和杂种:该特纳认为,与杂种相比,混种更容易再现双亲中任意一个类型的性状;然而,若果真如此,也必然仅在程度上存在不同罢了。该特纳还明确地说道,由长期培育的植物形成的杂种,与由自然条件下的物种形成的杂种相比,更容易返祖;或许能够用下面的事实来解释不同观察者得到的迥异结果:维丘拉曾经拿杨树的野生种做过试验,他想知道杂种是不是会再现双亲类型的性状;可是诺丹则相反地坚定地认为杂种的返祖,差不多是一种广泛的现象,其试验大多是对栽培植物而做的。该特纳还进一步说,任意两个物种尽管彼此紧密相似,然而若和第三个物种实行杂交,它们的杂种相互差别极大;但是一个物种的两个截然不同的变种,若和另一物种实行杂交,产生的杂种相互差别比较小。然而据我所了解的,该结论是以一次试验为基础的;而且好像是跟科尔路特进行的几个试验的结论正好相反。

  以上就是该特纳能够指出的杂种植物与混种植物之间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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