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8章 杂种性质 (5)_物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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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样,或许我们能够从二型性与三型性植物的研究中,来推断不同物种杂交的不育性和杂种后继者的不育性全然由雌雄性生殖质的性质所决定,而和结构上或者普通体质上的一切差别没有关系。依据对互交的研究,我们也能够获得相同的结论,在互交中,一个物种的雄体不可以或者很难与第二个物种的雌体结合,但是反过来施行杂交却没有任何困难,那位杰出的观察家该特纳也一样地肯定了物种杂交的不育性只是因为它们的生殖系统存在差别。

  变种杂交的能育性及混种后代的能育性并非普遍存在的

  作为一个很有根据的观点,能够认为,物种与变种之间必定有着某种实质上的差别,因为变种之间不管在外表上的差别有多大,都能够很容易地杂交,并且可以形成充分能育的后继者。除了马上要谈及的一些特殊情况外,我完全承认这是规律。然而对于这个问题尚有诸多难点,因为,在探究处于自然条件下所出现的变种时,若有两种一直被视为变种的类型,在杂交中被观察到它们有一定程度的不育性,大部分博物学家就会马上将其列为物种。比如,蓝蘩蒌与红蘩蒌被大部分植物学家视为变种,据该特纳说因为它们在杂交中极其不育,所以他就将其列为必然的物种了。若我们用此类循环法推论下去,就得承认在自然条件下形成的所有变种都能育。

  倘若回过头来看一下在家养条件下形成的或者假设形成的某些变种,我们还会更加困惑。因为,比如当我们说一些南美洲的本土家养狗与欧洲的狗结合很困难时,每个人都会形成一种解释,那就是这些狗原来是传自不同物种的,并且这种解释或许是正确的。然而,我们应该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在外貌上存在着很大差别的许多家养族,比如鸽子或者甘蓝都具有充分的能育性。尤其是当我们想到有大量的物种,尽管相互之间非常相似,但是杂交时却极其不育;就更应该注意上述这个事实。不过,经过下面几点思考,可知家养变种的能育性并非出乎意料。首先,能够看到,不能将两个物种之间的外在差别量作为不育性程度的真正指标,因此在变种的情况之下,外表的差别也不能作为确切的指标。

  对于物种来说,必然是全然取决于其生殖系统,对家养动物与栽培植物起作用的改变着的生活环境,很少有改变其生殖系统而引起互相不育的可能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帕拉斯的直接相反的学说,也就是家养的条件通常能够去除不育的倾向:所以,物种在自然条件下杂交时或许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育性,然而它们的家养后继者在杂交时就可能变成充分能育的了。在植物界中,栽培并未使不同物种之间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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