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81章 重述与结论 (5)_物种起源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我不得不相信相同大纲或同一界的全部成员都被变异相伴随的生物起源学说所包括是正确的。我肯定动物最多是传自于四种或五种祖先,而植物也是传自于相同数目或较少数目的祖先。

  经类比方法让我更进一步肯定,全部动物与植物都传自某一种原始类型。然而又或许我们被类比方法引入歧途。即便这样,全部生物在其化学成分上、细胞结构上、生长规律上、对于不利影响的易感性上,它们都存在诸多的相同之处,甚至经由下面好像不重要的事实我们也能够发现此点,也就是同一毒质通常可以一样地对各种植物与动物产生影响;瘿峰分泌的毒质可以让野蔷薇或橡树出现畸形。在全部生物中,除一些最低等的生物之外,从根本性质上看有性生殖好像都是类似的。在全部生物中,就目前所了解的而言,起初的胚胞是一样的,因而全部生物都起源于共同的根源。我们只要了解一下这两个主要部分--也就是动物界与植物界--我们会观察到一些低等类型这样具有过渡的性质,使得在确定它们到底应该属于哪一界的问题上竟引发了博物学者们的争论。

  就像阿萨·格雷教授所说的,“可以说最初在特性上诸多低级藻类的孢子与另外的生殖体有着动物的生活,今后又不用怀疑地有着植物的生活”。因而,从伴随着性状分支的自然选择原理来看,动物与植物起源于如此一些低级的中间类型,应该是可信的;并且,倘若我们承认了此点,则我们就应当一样地承认在这世界上栖息过的全部生物都传自于某一原始类型。可是该推论主要根据类比方法,它可不可以被接受是无关紧要的。就像刘易斯先生所主张的,不用怀疑,在生命的开端期也许就会产生诸多不一样的类型:然而,倘若真是这样,那我们就能推断,仅有少部分类型曾经有变异了的后代被遗留下。因为,就像最近我所提出的有关各个大界、像“脊椎动物”、“关节动物”等成员的观点,在其胚胎上、同原结构上、残迹结构上,我们都可以提供显著的证据用来证明各个界里的全部成员都传自于单独某一个祖先。

  在本书里,我和华莱士先生提出的看法,又或是和物种起源相关的相似的看法,如果被普遍接受,我们就可以或许预料到将会有重大革命产生在博物学中。分类学者仍旧能够始终如一地工作:然而相似这个或那个类型是不是为真实物种此种可怕的疑问对他们不再产生干扰。由我的经验来说,对于各种难点的解脱将是不值一提的。对于不列颠树莓类的五十个物种是不是真实的物种这一永不停止的争端将会结束。分类学者所做的仅是确定(这并不容易)无论哪种类型是否有着充分稳定性且能不能和别的类型区别开来,而后给其下一个定义;倘若可以给它下一个定义,则就要决定那些差异是不是有着充分的重要性,值得被称为物种。后者将比它目前的情况远为重要;因为无论哪两种类型,不管它们之间有着如何轻微的差异,倘若不是因为中间诸级将其混在一起的话,大部分博物学者便会觉得这两种类型已经能够上升到物种的地位。

  今后,我们只能承认物种与有着明显特征的变种之间的唯一不同之处是:变种已被人所了解或肯定如今被中间级进联结起来,但物种却是在从前就被如此联结起来的。所以,在考虑任何两种类型之间如今有着中间级进的情形下,我们将被指引更为认真地去衡量、更为高度地去估量它们之间的真正差异量。目前往往被认为仅是变种的类型,将来被确信值得给以物种的名称的可能性相当大;此般情况下,科学的语言与普通的语言就毫无差异了。总之,对待物种我们不得不持以博物学者对待属那般的态度,他们不否认属仅是为了方便而作出的人为组合。该展望或许并不令人愉快;可是,至少我们不会再徒劳无功地去探索物种这一术语的还没被发现的以及不可能发现的本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收藏:https://m.bq57.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