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58章 影子刺客_特战兵王(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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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应该是一栋高层公寓的地下停车场,在某个贫民聚居的城区,经常有不入流的小混混来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比如贩卖药丸。能听到车辆发出的噪音,外面肯定是一条主要公路。

  只是,格列菲斯得关心的不是周遭环境,而是站在对面的那个人。

  光线从他身后射来,照在格列菲斯脸上,看不清他的相貌,只能看到他手上那把用陶瓷制成的格斗匕首。

  格列菲斯认识那种匕首,因为他有一把一模一样的匕首。

  也许,那个家伙拿着的就是他那把。

  匕首是定制的,由雷恩亲手交给加入军团的雇佣兵,握把顶端那个剑齿虎雕像就是军团的标志。

  这支军团就叫“剑齿虎”。

  格列菲斯想不明白,雷恩为什么用一种已经灭绝的猛兽为军团命名,他也不大关心军团的名字。

  说是军团,其实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三年前,格列菲斯加入“剑齿虎”军团时,雷恩有将近五十名手下,大部分是各个国家的退役军人,像格列菲斯这种退役特种兵只有少数几个,主要是一些能力不怎么样,脾气却不小的普通军人。特别是那些美国佬,仗着在伊拉克的沙漠里干翻了几头骆驼,或者到阿富汗钻了几个山洞,个个目高过顶,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轮到做事的时候,又全都成了缩头缩尾的孬种。

  加入军团的第一天,格列菲斯就干番了三个美国佬,让他们知道了特种兵的厉害。

  虽然没去过伊拉克,但是格列菲斯在德军第九边防大队服役期间去过阿富汗,在那边呆了三年。在一次掩护运输车队的行动中,格列菲斯用一支发射拉普阿-马格鲁姆枪弹的dsr狙击步枪创造了一千七百五十米的德军射杀记录,而且至今没被打破。在莱茵河边长大的格列菲斯不喜欢干旱荒凉的阿富汗,只是在那里服役的三年,为他打下了在退役之后当雇佣兵的基础。

  不仅仅是能力,还有别的东西。

  有的时候回想起来,格列菲斯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了那三年。

  虽然大部分时候都呆在军营里面,躺在沙滩椅上晒太阳,喝着空运过来的黑啤酒,组队打篮球或者踢足球,有时还会拿沙漠里的野兔或者野鼠练习枪法,或者干脆躲在营房里看着女友的照片打手枪,但是只要出任务,就把性命交给了上帝,因为第九边防大队的特种兵执行的都是最危险的任务。

  三年里,格列菲斯送走了十几名战友。

  在最后一次行动中,格列菲斯的小队误入一条死胡同,被上百名恐怖份子包围,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十分中内,七名队员阵亡,其中一人被一枚rpg火箭弹打中,撞到身后的装甲车上爆炸,胸口以下部位炸飞,只剩下了上半身。其余全部受了重伤,格列菲斯被送到医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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