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争锋_今夜离港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go--“温小姐,据你陈述,今日夜间八点二十分,永华道一百三十九号宏鑫大厦天台,嫌疑人陆显未经你同意前提下,强行对你进行冒犯性身体触碰,可否请你解释当时为何会出现天台?”

  问询室灯光亮得刺眼,照得她原本无血色脸僵尸艳鬼一样惨淡。

  尤美贤与温广海都推脱不,唯有姐姐温妍肯来,伴着她陪同问话。

  染了血白衬衫早被门口专职打小人猪婆婆烧成灰烬,她穿大一号蝙蝠衫,正是被时下女性狂热追捧款式,却反而衬得人单薄如纸,柔顺长发垂肩头,一双眼哭得通红,此时此刻依然后怕,瑟瑟缩缩抓紧领口,怯怯望向白制服警官,才张嘴似乎就要哭出声。

  谁还忍心问下去,何况是男人,冲动自负以及自以为是,未进化完全生物种类。

  无可否认,女人是天生戏子,对于何时何地,以何种面貌示人,借以达到终目,拥有绝对敏锐触觉。

  你看她一抬眉,一眯眼,低头哽咽瞬间,欲言又止艰难,无处诉求苦楚,细节化表演,足够拿遍亚太区影后,“我历史老师,每周六八点都去同情人约会,留三十分钟空白时间安排背书,实苦闷。学业压力可怕,书本枯燥无味,老师凶悍不讲理,我通常都趁这个时间去天台透气,放松心情。谁知这一次会遇到咸湿佬,对我…………动手动脚…………”

  “你确定是八点二十分至九点之间?”警官皱眉,再多问一遍,事件太巧合,总令人无法相信,但事实摆眼前,受害人没有理由说谎。

  温玉点点头,忍一忍哭腔,才说:“我看过挂钟才出门,不会有错。”

  同座女警不耐烦,不相信,女人对女人,一贯有不知名敌意,噢,也许应当说女人对这类姿色过人却矫揉造作女人自然而然,当做天生宿敌,“温小姐,可否请你描述案件过程,侵犯程度,便于检察官起诉,是猥*亵或是sexalharassent。”

  据本埠相关法律,“任何人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十年。”但性骚扰案低六个月囚禁,允许庭外和解,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另一人说:“温小姐,如果实艰难,也不必勉强。”

  他温和亲善,好警员代表,就是不知隔日换一位三百磅老妇来报案,是不是还有心情温言软语循循善诱。谁说人人生而平等?全是政治家神学家大鬼话,从来没有平等过,从来没有真正自由与幸福。

  电视前慷慨激昂演讲,为劳苦大众造一个金碧辉煌梦,捞足三十趴选票,结果自己第一位住进皇宫。

  温玉说:“是…………先是言语挑*逗,讲他曾经天台,同阿嫂大战三百回合,又描述细节…………太恶心,我没有办法说出口。”

  那警官连忙安

  请收藏:https://m.bq57.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