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章 遗物_虐文系统误绑了满级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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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施莺莺这个受害者还没说话呢,十四班的班主任倒先她一步地发怒了:

  “你一个学生,竟然带这么贵重的东西来学校?要是弄丢怎么办,你让谁负责任?”

  很明显,他打的是这样的注意:

  通过先发制人来谴责施莺莺,让她产生愧疚感从而将所有的过错都揽到“自己不该把贵重物品带来学校”上,这样不管是疏于管教学生的他,还是偷东西的十四班的学生们,都能轻松逃脱处罚。

  毕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还有这样一条,这也是他们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且情节轻微的,或被害人谅解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但施莺莺完全没有接这个话茬的意思。

  十四班班主任试图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来打压她,那她就能更进一步,站在道德的珠穆朗玛峰上。

  于是施莺莺的脸上便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红色来,眼里也瞬间便噙了泪。

  她握着掌心里已经被捂得微微暖起来的戒指,抬头看向她面前的人,目光柔软又悲伤,宛如一树开到正好处的桃花,微风过处,摇落乱红如雨,沉入水底后,在淙淙的、清澈的水中,便愈发能显出这无可比拟的风情来了:

  “因为这是我爸爸妈妈的遗物,把它带在身边的话……就好像他们从来没离开过我一样。”

  十四班班主任瞬间卡壳了。

  就在这个紧要关头,谢成芳一锤定音:

  “这已经不是区区学生之间的矛盾事件了。我建议报警,这是偷窃未遂。”

  ——报警?!

  ——这不行!!!

  她这话一说出口,顿时一整个教室里的窃窃私语和倒抽冷气的声音此起彼伏,个个都表现得五雷轰顶,六神无主:

  别说还没离开象牙塔的学生了,就算是成年人,没事也不太想和警察打交道,绝大部分人一辈子连拘留所长什么样都不清楚……

  结果这帮学生马上就要被送去了。

  让一帮只会在学校里作威作福的小混混们真正去面对无可违抗的公权力,真正让他们去受罪,说一句他们的天都塌了也不为过。

  他们之前也不是没欺负过施莺莺,但法律中对校园暴力的界定很模糊,这才让家境良好的他们有在边缘来回试探的可能:

  反正就算翻车,也有十四班的班主任给他们兜着,在这种界定模糊的灰色地带,还有什么比金钱和权力更无往不利?

  可谁知道施莺莺把她爸妈的遗物带到学校里了,还这么放心地放在了教室里,硬生生把发生在灰色地带的事情拽到了太阳底下接受曝晒!

  谢成芳报警的动作很快,警车没一会儿就开进了圣三一中学,把被抓了个现行的这帮学生们全都带走了。

  他们垂头丧气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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