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一章 谦退之道_苏东坡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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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苏东坡的诗,还有一件有趣的事。那是在他自南回京之前,听说朝廷已经允许他定居在常州,正在心情愉快之时。他经过扬州,在一个寺庙的墙壁上写了三首诗。三首诗若一齐看,主题为何,不会误解。其大意是他在寻找安居之地徒然无功之后,欣闻得以退休林泉以度晚年。其中第三首是:

  他继续写下去:

  看一看那些弹劾表章,倒也有趣。大概最为有趣的是苏东坡起草任用吕大防的圣旨。吕大防为王安石的政敌,此次也是受命担任要职。圣旨上赞美吕大防勇于任事,屹立不移,又说在王安石时百姓饱受压迫,人心消沉,王即去位,“民亦劳止,汇可小休。”这句话是引自诗经,人人可用,但系讽刺暴君之作。御史看到,眼睛亮起来,说苏东坡将神宗比周厉王,意在毁谤。御史们气得股战心摧,他们忠爱的先王竟为人所毁谤!

  “官官相护”之恶习必终致“官民对立”。另外,还有广东守将童政的案件。童政剿平盗匪无功,竟尔在收复的城市里屠杀数千百姓。但是别的同僚对朝廷的报告中竟说他保卫城池有功,把他说成平贼的英雄。还有温果杀害百姓十九人,仅仅记一小过,便算了事。另外有一个小军官,打算报称杀贼立功,竟闯入民家,在青天白日之下杀害妇女五六人,带着砍下的人头回去,说是斩杀贼匪的人头。这件事实在惨无人道,遮掩不了,在朝廷派人调查时,那个军官辩称,在交战之时,他不能看清是男是女,因而误杀。这些都是当时的虐政。苏东坡对这些事,实在不能默尔而息。

  此生已觉都无事,今岁仍逢大有年。

  山寺归来闻好语,野花啼鸟亦欣然。

  也是和往常一样,每逢太后把这些奏章置诸高阁,群小便继续弹奏。由哲宗元佑元年十二月到次年正月十一日,有四五份表章弹劾苏东坡。正月十二日,太后敕令停止弹劾。正月十三日,百官在中书省接到圣旨。那些官员竟而违抗圣旨,次日又上一表。苏东坡这段期间并不屑答辩,只是上了四次表章,请求派任外地官缺,离开京都。到十六日,太后显然是要支持苏东坡,因为她对众臣说,苏东坡的意思是指国家官员的宽严,他并没有对皇帝本身有何不敬。甚至弹劾苏东坡的官员有受惩处之说。

  宋朝的政治制度最容易酿成用党之争,因为大权集于皇帝一人之手。甚至在神宗元丰元年(一○七八),政府制度改组简化以后,仍然是宰相无有专责。内阁共同负责也没清楚划分的原则,以使宰相及阁员大臣能协力一致。我以前指出过,在当政者及反对者之间,也没有职权的严格划分。朝廷由多数党统治的办法,根本毫不存在。所以政治上的活动只不过是私人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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